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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安保力量出海之路怎么走?
2025-07-023

导读


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拓展和海外利益的深化,我国私营安保公司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但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和国际局势复杂、风险系数高等多重因素,使得我国私营安保公司“走出去”道路充满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掌握我国私营安保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现状、特点、内在优势和外在不足,并采取针对性和多样化的发展路径,才能保证我国私营安保力量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我国私营安保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现状

1.业务类型

国内安保企业的主流业务形态还停留在以巡逻、守卫、武装押运、安全咨询、安防工程、技术装备生产销售等传统性业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形态,缺少以新兴技术为依托的信息、情报、风险研判和预警评估等高附加值的业务形态。而“走出去”的海外安保企业已经开始实现业务转型与升级,从营地巡视和守卫看护、重要人物外出贴身保护、营地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和检查、监督其他渠道聘请的当地安全人员以及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指导企业应对现场事故及相关措施培训等单项基础性业务向着提供综合性一体化安保解决方案转变。

2.我国主要海外安保公司概览

我国安保公司的海外业务主要开展地区集中于全球中高风险地区和中资企业集中的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地区。





我国私营安保公司发展的必要性

1.海外利益扩展需求与保护能力的现实矛盾

据商务部、外汇局统计,2024年1-11月,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达1052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其中,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1个国家和地区的858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9152.0亿元人民币,增长12.4%[1]。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截至2023年末,中国企业在相关国家设立的境外企业约1.7万家[2]。在我国海外利益进一步拓展的同时风险也显著存在,由于我国企业海外扩展起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使得我国海外投资存在许多后发劣势。安全风险低、投资回报率高的国家和地区,早已被西方国家的公司占领和瓜分。因此很多中国企业将投资对准了非洲、拉美、西亚、中东等资源丰富但形势相对动荡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往往伴随着战争、政局动荡、恐怖主义、种族冲突等诸多风险。频繁发生的海外安全事件反映出我国海外安全保障能力的不足和不断增长的海外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海外公民遇险国[3]。截至2023年11月22日,海外涉华(中国公民、华人、华侨)安全事件至少上报284起,至少致62死59伤、80人遭绑架[4]

2.传统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的局限性亟需补充

当前,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模式已从海外主体自主保护的1.0版本,过渡到被动保护的2.0版本,现在正迈入主动保护和事前保护的3.0时代,在这一模式下,主要的传统保护手段如外交和领事保护、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等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例如,2022年领事保护与协助案件在7万件以上,接打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12308”50万次以上。面对巨大的工作量,我国的领事官员因人数不足常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在某些政局不稳的国家,驻外使领馆人员不仅难以开展领事保护工作,自身也需要获得保护。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援助范围和手段有限,且完全依赖双方国家间的条约、协定或合作和互信基础、国际关系等,我国政府往往无法掌握主动权,对方是否应允和具体的协作力度也难以掌控。因此,尽管传统的保护机制在不断完善和创新,但上述手段不能满足我国海外利益扩展需求。

3.我国国家倡议和国际合作机制的增加提供有利平台

现阶段,我国正不断为形成更加公平的国际治理结构体系贡献力量,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发展和安全治理行动,提出和主导建立了一系列综合性的国际合作平台。自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倡议已吸引世界上超过四分之三的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参与,签订了200多份协议,拉动近万亿美元投资规模[5]。在不久的将来,“一带一路”将成为连接地球70%的人口,并与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55%的国家以及占全球能源储备75%的地区联系起来的全球性交流合作平台[6]。除此之外我国还参与包括与联合国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对话、上合组织、东亚峰会、金砖国家峰会、澜湄执法安全合作中心、中国-东盟等国际和区域合作框架内的执法安全合作、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等其他国际性交流对话平台。这些区域性和国际性的安全合作平台,为我国私营安保公司“走出去”和与国际各方对话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我国私营安保公司海外业务面临的挑战

1.驻在国市场准入壁垒

驻在国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国家安全审查等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会极大影响我国私营安保公司的市场战略和业务开展。目前,世界各国对于他国私营安保公司的进驻基本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审查措施。

2.西方舆论引起的驻在国抵制

历史上,非洲曾是西方国家殖民地,其舆论与新闻长期受西方控制。因而,一旦西方国家故意进行负面宣传,这些国家就容易积累对我国的偏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举例,65个国家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国家曾出现过针对我国的负面报道和不实炒作,多个国家曾出现过反华游行[7]

3.我国私营安保公司的发展瓶颈

(1)利润低、驱动力不足

目前,除以大型国企为背景的安保集团外,其他安保公司缺乏足够资金是掣肘其海外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额巨大,但安保市场所占份额极少。我国大多数企业和项目其实利润空间极其有限,因而在安保费用上能省则省,再加上认识上的不重视,导致在海外安保方面的投资不足,严重影响了我国安保公司的积极性和服务效果。

(2)缺乏综合性专业安保人员

制约我国安保公司发展的另一大因素是缺乏具备综合素质的专业安保人员。由于我国海外利益覆盖地区的复杂性,安保人员需要懂沟通语言、文化背景并了解当地势力构成。同时在具体业务方面,除具备军事和侦查等基本的实践和理论素质外,还要具备人际交往能力,能平衡各方利益等;在具体执行任务过程中,更要懂先进信息系统和电子设备的使用,能够及时进行风险管控和情报信息收集。

(3)相关法律不完善

目前,针对我国私营安保公司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私人武装保安在船护航证明签发管理办法》。但二者内容较为笼统,缺乏针对海外业务的各方面内容如资质认定、业务范围、监管、问责、救济权利等关键问题的规定。




我国私营安保力量“走出去”完善对策

1.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针对海外安保力量的系统发展机制

对于我国安保公司的管理分散在各个部门,权限和职责不清,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层级不一,缺乏明确的效力和适用性。因此,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针对海外安保力量的系统发展机制刻不容缓。

首先,在领导层面,应汇集商务部、公安部、外交部、国资委、国家安全部等部委成立联合领导机制或垂直领导部门,对我国海外安保力量进行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接。其次,国家应汇集各专家学者和机构组织就海外安保进行针对性的权威立法,或在现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基础上提升法律层级、细化条款内容。就雇员背景审查、企业资质审查认定、业务范围规定、业务许可、动态监督、权责义务、管辖救济等,尤其是针对武力装备的使用权限、使用等级、使用流程等问题作出针对性的规定及解释。以有效解决我国安保公司在外使用武器装备难、安保层级低、安保能力有限的突出问题。

2.加强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推动私营安保多形式“走出去”

目前,我国安保公司与国外同行差距较大,其重要原因在于我国安保行业缺乏资金和活力,有效盈利能力不足。改变这一现象的基本手段是通过加强投资力度实现我国私营安保公司的更新迭代。第一,国家层面通过现有的各种国际合作和交往平台与更多国家尤其是驻在国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放宽我国安保公司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解决签证等问题。第二,鼓励引入或主导建立针对海外安保市场的保险服务,通过保险业盘活安保市场经济活力。第三,创新企业发展模式,发挥市场机制,引入民间资本,加强政企联系,借鉴国际前列安保公司案例,通过建立境外合资企业、跨国并购、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有效规避风险,共同扶持私营安保公司的发展。同时发挥民间智库作用,为海外力量提供更多信息、情报、风险预警及形势评估分析等辅助支持。

3.加强科技研发和融合,利用新兴技术增强海外安保的竞争力度

我国安保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营利模式之所以处在低级的劳动密集型阶段,其根本原因在于安防科技的覆盖程度和层次等级不同。因此,实现保安服务业的科技化进程是改变我国安保公司产业结构和服务模式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提升我国安保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未来保安行业的竞争焦点将集中在数据收集、情报分析与快速反应能力上。保安企业应加强安防科技投入,实现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发展,加强信息采集、分析和研判能力[8]

4.积极对接国际标准,参与国际私营安保治理

目前我国安保公司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对国际安保行业标准的了解和采纳,在相关国际组织的参与度不高,导致外国企业对我国安保行业的资质和专业性产生怀疑。国际私营安保行业的规范及标准包括《反对招募、使用、资助和训练雇佣兵的国际公约》《蒙特勒文件》《关于监管、检测和监督私营军事和安保公司的国际公约草案》《私营安保服务供应商国际行为守则》等[9]。我国虽是《蒙特勒文件》的签字国,但对其日常工作和治理机制参与不足,近年来虽然有所改善,但总体上仍处于被动接受地位,尚未发挥主动作用。同时,目前我国也只有中安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汉卫国际安全护卫有限公司、华信中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三家私营安保企业取得了私营安保服务供应商国际行为守则协会的会员资格[10]。因此,我国海外安保力量的“走出去”必须与国际标准及相关守则相连接,我国安保公司可以通过积极参加如联合国发布的雇佣任务、援助人道主义行动等,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扩大知名度。

5.建立海外安保人才储备库,加强区域国别学研究

目前高级安保人员数量不足从而影响安保任务完成的效率和质量也是制约我国安保行业市场竞争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目前高级海外安保人才不足的问题,可以从军校及警校中开辟储备路径,在保证基础素质的基础上,加强国别研究课程的培训,借鉴西方安保公司的培训课程,提高安保人员待遇标准,吸引具备各项能力的专业人才加入。

6.综合利用我国海外利益保护力量,构建内外部合作和沟通平台

我国安保行业缺乏足够的信息和官方力量支持,致使其在面临重大事件和突发情况时难以得到有效的政策指引和基础保障。为解决该问题可以构建安保公司与官方力量如领事部门、警务联络官、安全部门和民间力量如华人团体、商会,中资企业、海外华人华侨组织等,以及各安保公司之间的协作交流平台,以便共享情报信息,及时提供决策及资源互助,帮助我国海外利益保护力量更好立足和发挥效用。




结语

我国私营安保公司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扶持。政府应当从法律、机制、监督、保障等层面确定私营安保公司的独立体系,同时私营安保公司及行业协会应当充分认识自身的不足及与同行间的差距,定位明确、目标清晰,创新资本运作与业务运营,以更加从容的姿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使我国私营安保公司成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的中流砥柱。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推进涉外法治视域下中国海外利益执法保护机制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22JKF02027)



 文/宋佳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文章来源于《中国安防》杂志2025年六月刊(总第2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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