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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电动车新标准: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规定
2025-01-2432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规范》)已经于近日正式发布,《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相关内容,受到安防行业关注。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上述规定进行了解读。

一、新标准对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是如何规定的?

近几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中,很多的起因都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出现温度异常,但使用者没有及时发现,未能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导致引发火灾甚至爆炸。此外,电动自行车被盗也是困扰消费者的重大痛点。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主动安全性能,新标准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北斗模块可以记录电动自行车当前所处的位置、速度等信息,并通过通信模块实时反馈给用户,一旦发生被盗等异常情况,这些信息能够有效助力消费者在第一时间找回车辆。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可以将车辆异常行驶状态以及蓄电池电压、电流、温度等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及时发送给消费者,提醒消费者识别和处置安全问题,第一时间消除事故隐患。

二、新标准增加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后,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有哪些考虑?

新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应具有通信模块,具备向企业等建设的信息管理平台发送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功能。为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新标准一是明确对于非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二是加装的4G、5G通信模块已经符合国家相关加密规定,确保相关信息传输途径的安全性。三是规定了接收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管理平台应遵守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经消费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敏感信息采集和处理。四是在资料性附录中,给出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功能示例,指出平台应具有系统安全与隐私保护设计。目前,我国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各类数据平台都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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